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4 关于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9-07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
额不低于 1.5 亿元、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11 元/股(含 11 元/
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5)
截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2 月 2
日、2019 年 3 月 5 日、2019 年 4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 6 月 4 月、2019 年 7 月 2
日、2019 年 8 月 2 日、2019 年 9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116、2018-121、2019-001、2019-007、2019-012、2019-017、2019-030、2019-037、2019-046、2019-050、2019-056)。
截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6,956,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0.989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6.895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1,655,831.5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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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及《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公司控股股东张玉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雪莲女士、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南投资”)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2.65%)。回购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61,519,9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截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玉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12,159,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24.94%。控股股东张玉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雪莲女士、丰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6,105,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98%。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公司董事刘睿先生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以集 中竞 价交易 方式、大 宗交易 方式或 其他合 法方式减 持本公 司股份 不超过12,838,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 0.52%)。回购期间,刘睿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0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9,346,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已回购股份后 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956,927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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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 年 11 月 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 93,899,041 股。因此,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
超过 93,899,041 股的 25%,即 23,474,76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