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9-03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在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2人,代表股份891,607,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5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40,701,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28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50,906,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152,231,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2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2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50,906,1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2.00《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3.00《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4.00《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6.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7.00《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议案9.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07,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231,79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宣读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万解秋、王海峰、吴小亚向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递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向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了述职,对201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次数、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