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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6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04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在上海市黄浦区

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 人,代表股份727,179,6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4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70,950,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7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 人,代表股份 256,229,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65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27,044,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126,929,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55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966,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6%;反对14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31,429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9%;反对:

144,8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弃权:68,700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议案2.00《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6,966,1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6%;反对14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31,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9%;反对144,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议案3.00《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1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76,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议案4.00《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1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76,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议案5.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1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76,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议案6.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1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76,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议案7.00《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1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76,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议案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110,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976,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