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不非副董事长。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5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362,402,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19,133,782 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822,432,83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329,9052 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应剔除)的 44.242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0,962,09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3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71,440,2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375%。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4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66,603,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469%。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2,397,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2,397,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62,397,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2,397,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2,402,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董事薪酬考核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会上关联股东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04,018,809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4,018,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402,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6,602,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272,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 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197,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4%;反对 2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304,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6,505,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3%;反对 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9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勤芝、万茜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