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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6 深市 银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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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3-11-23

银轮股份:回购股份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将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来六个月明确的减持计划,前述人员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开立回购专用账户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 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5)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4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发行总股本的 0.50%;若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812,295        6.07%        50,812,295    6.3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55,048,401      93.93%      753,048,401    93.68%

  三、总股本                  803,860,696      100.00%      803,860,69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 元/股测算,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数量约 400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0%,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812,295          6.07%    52,812,295      6.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55,048,401          93.93%    751,048,401      93.43%

  三、总股本                803,860,696      100.00%      803,860,696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总资产为 1,593,248.49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23,392.73 万元,流动资产为 998,585.28 万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10,000 万元全部使用,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6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91%,约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00 %。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管理层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进行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份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在回购期间的增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关于在未来六个月的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果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将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已回购未授出的股份将在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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