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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5

银轮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3年8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4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小敏董事长。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71,599,5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834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7,966,1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87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3,633,41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6.6472%。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3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74,743,6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685%。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非独立董事:徐小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003,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294,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19%。

  表决结果:当选。

    1.02 非独立董事:陈不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911,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203,2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94%。

  表决结果:当选。

    1.03 非独立董事:徐铮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27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6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4,563,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196%。

  表决结果:当选。

    1.04 非独立董事:柴中华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91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203,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96%。

  表决结果:当选。

    1.05 非独立董事:庞正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003,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294,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19%。

  表决结果:当选。

    1.06 非独立董事:周浩楠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91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203,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96%。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非独立董事:丁国良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4,086,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7,378,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077%。

  表决结果:当选。

    2.02 非独立董事:曾爱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119,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411,1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

  表决结果:当选。

    2.03 非独立董事:李征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119,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9,411,1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股东监事:朱文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709,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001,6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863%。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203,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4,494,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7%。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帆、王令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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