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69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795,73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89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10.06 元。
2、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公司届时将另行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369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795,733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8、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权的激励对象为 384 人,为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万 权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
份) 例
中国 党委书记、董事、副
1 柴中华 总经理 200 3.92% 0.25%
2 夏军 中国 总经理 100 1.96% 0.13%
3 朱晓红 中国 财务总监 100 1.96% 0.13%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4 陈敏 书 100 1.96% 0.13%
中国 副总经理、研发总院
5 刘浩 院长 100 1.96% 0.13%
中国 副总经理、商用车与
6 杨分委 非道路事业部总经理 100 1.96% 0.13%
7 陈不非 中国 副董事长 60 1.18% 0.08%
中国 副总经理、美标公司
8 郭琨 总经理 60 1.18% 0.08%
9 李钟麟 美国 副总经理 50 0.98% 0.06%
10 王宁 中国 副总经理 50 0.98% 0.06%
中国 董事、后处理事业部
11 周浩楠 总经理 48 0.94% 0.06%
核心骨干员工(373 人) 3981 78.04% 5.03%
预留部分 152 2.98% 0.19%
合计 5101 100.00% 6.4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3)本计划首次部分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四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股票期权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一致,具体如下所示: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的比例(X),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行权期 归母净利润 营业收入
各绩效指标权重 55% 45%
业绩目标达成率(P) ∑(绩效指标实际达成值/绩效指标目标值)×绩效指标权重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归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