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
2020 年母公司净利润 272367654.2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7236765.42 元,加年初未分
配利润 1,636,252,687.26 元,减上年度已分配股利 62,792,325.20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8,591,250.87 元。
2.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总股本 792,095,1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3,367,608.3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考虑到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拓
展对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
回报等因素后,作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认为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