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9年5月7日—5月8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1名,代表股份226,193,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36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4名,代表股份数197,086,61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24.60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股份29,106,6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334%。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41人,代表股份数69,156,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632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5,738,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8%;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0133%;弃权4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879%。
5、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738,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8%;反对45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701,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9%;反对4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126,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6%;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163,2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海燕、李波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