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6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副总经理柴中华先生计划自6月12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4%。
截至本公告日,因柴中华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柴中华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柴中华 竞价交易 2018年7月4日- 8.72 140,000 0.0175%
2018年10月3日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无限售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柴中华 流通股 1,440,000 0.1798% 1,300,000 0.162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柴中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日,柴中华先生所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之内。本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柴中华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