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0,001,664股
2、发行价格:9.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720,814,992.64元
4、募集资金净额:706,782,285.22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2017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数量为721,08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为80,001,66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80,001,664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股份数量为801,081,664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80,001,664股,将于2017年7月5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7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
间为2018年7月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7年7月5日(即上市日),本
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重要声明......2
特别提示......3
释义......5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8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4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4
第三节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7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3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30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30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1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31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31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2
第七节 保荐承销协议主要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33
一、保荐协议书主要内容......33
二、上市推荐意见......33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34
第九节 备查文件......35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司、银轮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本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发行 指 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23,427,226股(含
123,427,226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公司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YinlunMachineryCo.,Ltd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002126
股票简称: 银轮股份
发行前注册资本: 人民币721,08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徐小敏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
邮政编码: 317200
联系电话: 0576-83938250
传真: 0576-83938806
工商登记号: 9133000070471161XA
公司网站: http://www.yinlun.cn/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船用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配件、
电子产品、基础工程设备、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商用车、金属材料的销售;机械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6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有关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也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
3、2016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银轮股份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
于2017年4月5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中国证监会审核及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11月9日召开的审核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3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122,796,422股新股。2017年5月22日,因发行人2016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经除权除息处理后调整为不低于 5.84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123,427,226股(含123,427,226
股),发行人就该事项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会后事项文件。
(三)资金到账和验资时间
2017年6月8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相
如等7名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将认购款划至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截至2017年6月12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相如等7名投资者已足
额将认购款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ZF10635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6月12日止,缴
款人已将资金缴入国泰君安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的账号为452059214140人民币账户内,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柒亿贰仟零捌拾壹万肆仟玖佰玖拾贰元陆角肆分 (¥720,814,992.64元)。
2017年6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ZF1063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6月13日止,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80,001,664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814,992.64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人民币
12,974,669.87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707,840,322.77元,再扣除会计师费、
验资费、律师费用合计1,9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5,940,322.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841,962.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706,782,285.22元(大
写:人民币柒亿零陆佰柒拾捌万贰仟贰佰捌拾伍元贰角贰分),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80,001,664.00元,余额计人民币626,780,621.22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股权登记托管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预计上市时间为2017年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