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4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 5 号五矿尊城 23
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新乔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
份 167,236,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439%。其中中小投资者 2人,代表股份 1,757,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165,478,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26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1,757,7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17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2、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3、通过《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4、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5、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75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6、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75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7、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65,478,720 股股份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表决权不计入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票1,757,7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75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000%。
8、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9、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67,236,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晓丹、张泽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