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5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82,741,20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7,979,974.78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25,835.3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6,554,139.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4420号)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以及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计划使用金额情况以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实际发行 2019 年非公开 前次募集资金变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情况调整后募 发行股票募集 更后募集资金计
号 金额 集资金拟投入 资金用途变更 划使用金额
金额 后划转金额
1 天邦股份数智化 200,617.62 87,246.63 43,333.35 130,579.97
猪场升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72,000.00 31,408.79 - 31,408.79
合计 272,617.62 118,655.41 43,333.35 161,988.76
注:1.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4 年 1 月 29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433,333,460.92 元,当日已
划转至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 433,262,534.96 元,剩余 70,925.96 元将
在后续进行划转(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4,122.4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之后可用于天邦股份数智化猪场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金额)为116,457.5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3901310029000030680 0.00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307006277013000145588 1,164,504,143.71
合计 1,164,504,143.71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7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本次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不超过 11.6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6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该等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