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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天邦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成;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8,031,56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1.0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12,011,8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7505%。

7.3091%。

  2、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 东 ) 56 人,代表股份101,077,6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9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939,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85,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1%。
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939,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85,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1%。
议案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939,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85,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1%。
议案 4.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939,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85,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1%。
议案 5.00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982,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028,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0%;反对4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900,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4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0%;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0%;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1%。
议案 7.00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763,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44%;反对
26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5%;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810,0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52%;反对
26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45%;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议案 8.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管、监事人员薪酬及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665,4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49%;反对
5,365,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50%;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11,5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911%;反对
5,365,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086%;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议案 9.00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939,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985,6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89%;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91,0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01%。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560,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5%;反对
470,8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4%;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606,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38%;反对
470,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59%;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616,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066%;反对
22,414,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4933%;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663,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8244%;反对
22,414,2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753%;弃权 3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天邦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021)承义法字第00096号《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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