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聘请王述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请夏闽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公司委托王述华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交易所审批备案同意之后,再正式聘任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王述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 8 号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 B 座 612
电话:025-58880026传真:021-58883762
电子邮件:wangshuhua@tianbang.com
公司于同日收到夏闽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章湘云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报告。报告自送达董事会后生效。夏闽海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章湘云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夏闽海先生和章湘云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进行了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进行。
截止本公告日,夏闽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股,章湘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夏闽海先生和章湘云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王述华:女,四川大学 2009 年统招 MBA 毕业,硕士学位。曾任联想集团中国区
财务总监、新希望六和财务总监。
王述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闽海:男,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199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余
姚捷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捷丰家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 2005年 4 月加入公司,历任职广东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广东天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夏闽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