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采用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36,405,52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8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9,999,989.6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799,999.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64,199,989.75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1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17]507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8,285,664.50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431,870,396.64 元,本年度使用 26,415,267.86 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458,285,664.50 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092,615.79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4,199,989.75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0,178,290.54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浙商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3月与浙商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工作。公司已与保荐人中泰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万
宏源”)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申万宏源已委派李永红先生、范亚灵女士,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协议签订日起,申万宏源将承接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工作,并对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已与保荐人申万宏源、开户银行签订了新的《募
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浙商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320020510120100095325 募集资金专户 13,273,467.29
中国农业银行盐城盐都马沟分理处 10425801040005587 募集资金专户 21,599.72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余姚玉立支 39613001040015973 募集资金专户 653,493.72
行
中国农业银行盐城盐都马沟分理处 10425801040005694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农行岑溪支行营业室 20317101040019030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盐城盐都马沟分理处 10425801040005686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盐城盐都马沟分理处 10425801040005561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南宁市农行沿海支行 20029401040010552 募集资金专户 41,269.47
中国农业银行全州县支行 20238101040010175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余姚玉立支行 39613001040016419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寿阳县支行 04320001040025778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繁昌县支行 12636001040015141 募集资金专户 0.01
中国农业银行盐城盐都马沟分理处 10-425804040006643 募集资金专户 2,090,337.00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五象支行 20-029401040011154 募集资金专户 12,448.58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泺源支行 15-121501040015878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无影山支行 15-121501040015886 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合计 16,092,615.7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1、黄花塘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黄徐庄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中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因考虑到非洲猪瘟疫情新形势,公司对每个猪场重新进行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加大了生物安全防控的投入力度,及时淘汰受威胁猪只,对猪场进行生物安全升级改造,从而成本费用大幅上升,导致上述项目
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2、宁津县大柳镇前魏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2019 年 6 月 30 日投
产,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单位成本较高;导致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项目主体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以下两个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和山西寿阳县古城存栏 62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江苏省扬州市黄塍循环农业园项目”、“贵港市覃塘区汉世伟现代化生猪生态养殖农业产业化项目”、“宁津县大柳镇前魏村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同时审议通过了拟将“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变更为“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4、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项目主体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以下两个项目:“蚌埠市怀远县杨集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旧县乡王古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蚌埠市怀远县杨集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旧县王古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三个项目,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