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
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3年1月18日,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上述会议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
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3年2月25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201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3年5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3日;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二、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情
况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原激励对象黄烨、赵吉佛、赵英杰已离职,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即被取消。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3年7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取消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17.5万份,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经本事项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972.5万份调整
为95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77.5万份调整为86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7人调整为114人。 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
激励对 拟分配的数
序 职务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象姓名 量(万股)
1 王振坤 副总经理 30 3.14% 0.15%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2 王韦 30 3.14% 0.15%
理
3 夏闽海 财务总监 30 3.14% 0.15%
4 田萍 人力资源总监 30 3.14% 0.15%
核心技术(业务)人 740 77.49% 3.61%
员(110人)
预留股份 95 9.95% 0.46%
总计 955 100.00% 4.65%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登载于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天邦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2013年7月调整后)。
三、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
整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
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原激励对象黄烨、赵吉佛、赵英杰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授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
整,并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
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
予对象均为公司2012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首期股票期权中相关人员。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972.5万份调
整为95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77.5万份调整为86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7人调整为1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