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具有行权资格的共计3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8.9850万份,行权价格为15.53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概述
1、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3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27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5.53 元/股。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于2023年3月16日届满。
根据公司《草案》,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本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激励对象可
在可行权日按照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
授予日为2022年3月17日,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4年3月16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2、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得分情况
(X) 0 分 60 分 80 分 100
业绩考核指 分
标
2022 年公司营
业收入较 2020 A< 49.8%≤A 66.4%≤ A≥83
年增长率不低 49.8% <66.4% A<83% % 根据公司 2020 年、2022 年
于 83%(A) 《审计报告》及公司确认,
公司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的得分为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3 (X),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 年增长 51.97%,对应公司
面行权比例(M)如下表所示: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
公司业绩考核得分(X)区间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行权比例(M)为 60%。
X=0 分 0
X=60 分 60%
X=80 分 80%
X=100 分 100%
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行权安排为授予总数的
5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分为
四档,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确定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系数(P):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个人绩效
个人绩效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行权系数(P) 考评结果,本激励计划中有
4 A 100% 10 名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
B 90% 结果为 A 及 A 以上,20 名激
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3 名激
C 70% 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
D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行权
系数(P)。
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综上所述,公司《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
获授期权 占本期激励计划已 尚未符合行权条
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 获授股票期权总量 件的股票期权数
数量(万
份) 的百分比(%) 量(万份)
份)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 1,278 100 338.985 639
人员(33 人)
合计(33 人) 1,278 100 338.985 639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53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