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 6 月 20 日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与贵州登峰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贵州登峰能源集团扩能技改工程合
同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3,000 万元。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甲方名称:贵州登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蔡登峰
甲方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金钟工业园区
该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等,拥有煤矿资源,履约能力强,与本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交易往来。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
贵州登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威宁县迤拉镇茨营煤矿、雪山镇老桥煤矿、玉
龙乡马家丫口煤矿改扩建至 30 万吨/年扩能技改工程。
2、建设规模
(1)威宁县迤拉镇茨营煤矿由原 9 万吨/年改扩建至 30 万吨/年扩能技改
工程。
(2)威宁县雪山镇老桥煤矿由原 15 万吨/年改扩建至 30 万吨/年扩能技改
工程。
(3)威宁县玉龙乡马家丫口煤矿由原 9 万吨/年改扩建至 30 万吨/年扩能
— 1 —
技改工程。
3、建设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
4、合同工期
建设工期为 1.5 年。
5、工程范围、内容
矿井从筹建至具备生产能力时的工程建设的设计、精探、井巷工程、土建
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6、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大写:叁亿叁仟万 元整)
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费用。
7、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于 2012年 6月 20 日由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在北京签字。买卖双方的法
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货款全部两清
止。
8、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在中国境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依据合同约定
的应付款类别和付款时间安排,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电汇。
9、合同各方义务:鉴于甲方将按合同条件规定付给乙方各种款项,乙方
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鉴于乙方将承担上述范围内的工
程,甲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标志着荣信股份开始承担煤炭矿井建设总包工程(EPC),有
利于本公司煤矿用电气设备市场开拓,锻炼公司工程总包能力,为公司国际化业
务奠定基础,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非
常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本合同金额(含税)约占公司 2011 年销售收入 20.2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及 2013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2 —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所造成的履行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22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