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3-00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1月2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出具的(2022)浙08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11月2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出具2022)浙08破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6)。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
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除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外,公司股票交易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3、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97,680,385.34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313.00%。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