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12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1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0,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50,00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丽、胡冰洋
4、联系电话:010-85660012
5、传真号码:010-8566001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