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12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附属企业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德煜”)作为有限合伙人自 2020 年 1 月起先后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翎贲”)签署了《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 3,100 万元,其中徐州德煜认缴出资额为 3,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份额的比例为 96.77%;上海翎贲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100 万,占合伙企业份额的比例为 3.23%。各合伙人达成一致,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进行收益分配,上海翎贲无需实缴出资。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1 月 23 日、2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徐州德煜已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完成认缴出资 3,000 万元的实际出资,上海
领贲按照约定未实缴出资。
一、本次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17 日,徐州德煜与上海翎贲签署《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上海翎贲将其尚未实缴出资的基金份额 500,000 份以 0 元对价转让给徐州德煜。自转让登记日起,徐州德煜将根
据有关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及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自转让登记日起,有关合伙协议项下于转让登记日前形成的、未向转让方分配的收益(如有)由徐州德煜享有。
转让完成后该合伙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伙人类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出
别 式 (万元) 资总额比例
普通合伙 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 货币 50 1.61%
人 司
有限合伙 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 货币 3050 98.39%
人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100 100%
以上出资额和出资比例的调整,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翎贲约 10%的股权,除此之外,上海翎贲与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截至目前,徐州德煜已完成 3000 万元的实缴出资。根据《嘉兴翎贲宸桠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进行收益分配,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海翎贲无需实缴出资;因设立合伙企业之初未预留合伙企业运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费等),经测算,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预计所需运营费用约为 50 万元,因此此次徐州德煜受让上海翎贲部分份额后将实缴 50 万元,用于解决合伙企业支付运营费用等有关问题。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