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18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并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概述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和 2019 年 12 月 20 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
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并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会议同意,为增强盈利能力,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子公司拟出资 900 万元,与齐齐哈尔欣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豪置业”)、非关联方自然人李文清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参与位于齐齐哈尔龙沙区一厂地段 A-05-01、A-05-02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投标,且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子公司向项目公司提供 9,9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协助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有关税费,并顺利开展前期开发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并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172)。
二、项目公司设立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慕铭”)与欣豪置业、李文清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现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豪润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2MA1BXCXH0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旭
注册资本:2000 万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西侧(数控立式车床制造基地)
00 单元 01 层 0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家禁止投资项目除外),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建材、钢材销售。
2、目前,徐州慕铭已实缴出资 900 万元,持有欣豪润成 45%股权,不为其
控股股东,欣豪润成亦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近日欣豪润成的股东按照约定向欣豪润成进行了财务资助,其中股东徐州慕铭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4,100 万元,股东欣豪置业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400 万元。
徐州慕铭(甲方)与欣豪润成(乙方)签署的《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4,100 万元,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借款。
2、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甲方实际支付日为准。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进行展期,但展期期限不超过甲方实际支付借款之日起 36 个月。
3、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专项用于乙方支付竞买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一厂地段A-05-01、A-05-02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项目土地)的土地保证金及/或相关税费,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 10%,按年付息。
5、借款本息归还方式:
(1)如乙方放弃竞买或最终未竞得项目土地,则在乙方作出放弃决定或乙方竞拍结束且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已向乙方返还竞买保证金后 15 日内,乙方
须及时返还甲方提供的借款本息。
(2)除前款约定外,乙方在扣除后续(不少于 3 个月)运营成本、需归还
的融资款项(包括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及任何一方指定的关联方借款)和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后,如乙方仍有富余资金,该富余资金应优先归还甲方的借款本息。如果乙方的富余资金不能足额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的,则乙方按照富余资金 45%的比例向甲方归还借款本息。
6、借款的发放
(1)甲方应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将其借款全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甲方提供的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7、本合同项下乙方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8、甲方依本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9、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或发生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未付借款本息的 0.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10、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四、土地投标进展情况
根据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齐齐哈尔市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齐土挂 2019 年第 11 号)的相关内容,项目公
司欣豪润成按照要求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ggzy.qqhr.gov.cn/)提交了报名申请资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公司于今日获悉,欣豪润成以 42,388 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齐齐哈尔市一厂地段A-05-01、A-05-02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按照出让公告的内容,后续欣豪润成将与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持有关证件到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