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发展,2023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9,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
1、2023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29,000万元,详见下表1: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110,000 2 年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1 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0,000 1 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5,000 1 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0,000 1 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20,000 1 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0,000 1 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15,000 1 年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 1 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1 年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10,000 1 年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 1 年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000 1 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40,000 1 年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公司将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以持有的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科陆国际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其中8,000万融资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该授信额度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不超过(含)15,000万元融资公司将根据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该授信额度系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发放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将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精密有限公司为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
2、2023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详见下表2:
授信额度 授信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万元) 期限
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000 1 年
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12,000 1 年
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10,000 1 年
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5,000 1 年
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 1 年
深圳市科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 1 年
合计 48,000
注:
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科陆”)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宜春科 陆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宜春科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宜春科陆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宜春科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宜春科陆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宜春科陆向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宜春科陆该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科陆 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深圳市科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科陆 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银行授信自公司、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
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上述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