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23,118,216.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52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099,43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815,607,2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04,152,081.78 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648,402.91 元可予以抵扣,公司募集资金入账金额应为人民币 1,804,800,484.69 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4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77,235,153.20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29,915,170.70 元,2018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76,082,988.57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36,993.93 元,2019 年因取消合同,退回 2018 年预付的电池采购款 29,700,000.00
元。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金额为 1,434,976,629.51 元,其中,2018 年度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32,572,446.42 元,2019 年度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2,404,183.09 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累计共产生利息金额人民币
7,411,298.02 元。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840000010120100338781 280,014,400.00 -- --
司深圳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039031803003600229 --- -- --
司深圳福莲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0500000683 459,274,400.00 -- --
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0500000907 --- -- --
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840000010120100338519 697,312,000.00 -- --
司深圳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039293403003593947 --- -- --
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840000010120100347118 368,199,684.69 -- --
司深圳分行
合计 --- 1,804,800,484.69 -- --
注: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述账户已经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5-2017 年,国家发改委三次下调上网电价,未来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仍有继续下降的风险。“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未来实际获得上网电价将低于项目计划投资时预计的上网电价,投资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为进一步实现战略聚焦、突出主业,公司充分考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政策、配套并网条件、电量消纳情况后,拟终止实施“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储能、电池等其他核心业务中,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非公开募投项目“110MW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31,528,425.70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
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已经公司 2018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对于“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考虑到公司已基本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内容建设,能够满足当地储能业务的经营需求,且近年公司在火电领域的 ACG 调频业务快速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了更好地把握行业方向,发展储能业务,公司拟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迟缓,为把握市场机遇,提前布局新能源车辆运营及充电站场运营业务,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一步投入。鉴于相关平台、项目所在地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站场相关设备已能基本满足运营需求,公司流动性偏紧,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前期大量投入产生的资金成本压力,提升新能源业务的经营业绩。
近年来随着国家新能源发电补贴发放的迟延、补贴本身的减少,以及弃光、弃风现象的普遍出现,新能源发电行业面临产能过剩的困境。随着公司光伏项目的逐步剥离,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预期收益,公司拟终止旨在搭建配套体系服务于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智慧电网等核心业务稳步发展。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智慧能源储能、微网、主动配电网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网络建设与运营项目”、“智慧能源系统平台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072,559,832.64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 2019 年 6 月28 日已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0,787,464.02
元。该议案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4 月 28 日公
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120,000万元全部如期归还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9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议案
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7,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中人民币 90,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之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新增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12 个月内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该议案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已经公司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 107,000
万元全部如期归还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累计投资金额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比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时间 实际使用 年报/半年报披露 是否有差异
2017 年度 5,863.41 5,863.41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