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61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联合投标工作概述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为便于公司承接海外EPC项目,公司拟于2016-2017年度与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送变电”)进行联合投标。
《关于与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广西送变电联合投标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联合投标方情况介绍
联合投标方为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送变电”),法定代表人李东,注册资本1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8号。主营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电网工程类甲级调试,市政公用工程,通讯工程,机电设备安转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包境外电力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担电力行业丙级范围的设计,铁件制造、加工;电力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抢修服务;变电站电电气设备试验和检验含油、气试验和检验。(取得资质证后方可在其有效期内开展经营)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广西送变电100%股权。
公司与广西送变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联合投标的主要内容
1、联合投标双方:公司与广西送变电
2、联合投标方式:公司与广西送变电进行联合投标,即联合投标各主体以联合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独立报价。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以业主与双方分别签订工程协议、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协议或以公司为总承包形式与业主签订工程协议然后分包给广西送变电等形式进行工程协议签署,并独立进行工程实施。
3、相关授权: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为联合投标项目相关事务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联合投标有关事宜。联合投标项目单笔保函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由饶陆华先生决定联合体保函的申请并签署董事长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为生效后一年内有效。
四、进行联合投标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联合投标事宜有利于便利公司承接海外EPC项目,借助优势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若联合体成功竞得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今后进一步开展同类项目奠定基础。若联合体未竞得项目,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