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05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6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五楼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饶陆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26,807,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64,460,000股的47.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5,387,98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125,387,9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07,9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建设合同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07,98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事务集团(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事务集团(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