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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1 深市 科陆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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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01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0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储备必要的资源,在考虑了地理位置、当地的优惠政
    策、运营成本、基础设施等各方面因素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科陆洲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陆洲”)于2008年5月28日以人民币1,245.33万元
    购得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侧的WH01(221)2007-001宗地面积为22,438.37平
    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50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于2010年5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合同的议案》。成
    都科陆洲于2010年5月31日与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邦集团”)签订了《科陆洲工业园工程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即2010年5月31日起生效;
    2、合同标的:科陆洲工业园总包工程(本工程含科研设计用房、生产厂房
    及配套服务用房,工程分两期开发,本合同为一期项目,本期建筑面积为
    28,118.68平方米);该标的未涉及任何资产担保、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转让
    的情况,也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合同金额:3,100万元;
    4、合同双方:工程发包方为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工程承包方深圳
    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5、工程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
    6、合同工期:自2010年6月16日(以开工令为准)至2011年5月20日;7、违约责任:对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科陆洲
    工业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8、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监理工程师调解,调
    解不成时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
    公司名称: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三路9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的生产;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
    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2、承包方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8 号联兴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罗炎雄;
    注册资本:3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专业承包业务(凭《建筑企业资
    质证书》开展此项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
    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的购销及其
    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室内环境检测技术开发;汽车室内环境检测技术开发;通风窗的生产(生产场地
    执照另行申办);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隔声通风窗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的
    维修。
    工程承包方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都科陆洲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3、承包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邦集团原名为深圳市中邦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建立于1979年。该公司注
    册资本雄厚,施工装备配套完善,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并获得了多项荣誉证书。
    其中,2006年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证书(证书编号:A1014044030305),2009年获得由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
    限公司颁发的“AAA”级《综合素质信用等级证书》。因此中邦集团作为建筑行
    业的老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大的经营规模,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了良好
    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科陆洲的影响
    成都科陆洲目前的办工场地为租赁取得,建立自有的科研设计用房、生产厂
    房及配套服务用房,能消除租赁带来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发
    展空间,确保实现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为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
    极影响,对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科陆洲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施工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时的
    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
    问题仍有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导致工程延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签署的《科陆洲工业园工程施工合同》;
    2、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议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