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大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中期票据。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
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