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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晓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大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大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全体董事讨论,并征得张大春先生同意,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张大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张大春先生担
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张大春先生、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大春先生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张大春简历

  张大春,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江苏如东双甸轧花厂财务科长;江苏宝宝集团财务总监;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外派财务总监;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浙商成长母基金财务负责人;上海汉理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运营主管;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亦曾兼任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大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张大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