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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2

韵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072,200 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合计为 24,915,542.00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3、因公司未能满足“以 2020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2 年度完成
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 62.5%;或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次所有激励对象 2022 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对 34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072,200 股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11 元/股。

  2023 年 7 月 11 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通过公司内部事务管
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
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次授予 35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6,349,300 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 3,018,790 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339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8、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 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58,310 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 7.97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9、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
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10、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在实施上述回购注销前,已经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
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9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因公司以 2020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141.44 亿件)为基数,2022 年度完成
快递业务量(176.09 亿件)增长率为 24.50%,低于 62.5%;以 2020 年度营业收
入(335.00 亿元)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474.34 亿元)增长率为 41.59%,
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 49.94%。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022 年较 2020 年度
                            (亿元)            (亿元)            增长率

 中通快递                          252.14              353.77              40.31%

 圆通速递                          349.07              535.39              53.38%

 申通快递                          215.66              336.71              56.13%

 同行业平均增长率                                                            49.94%

 韵达快递                          335.00              474.34              41.59%

  注 1: 2021 年 12 月 17 日,百世集团发布公告宣布已完成将国内快递业务转让给极兔
速递的交易,故百世集团不再纳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中通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不含百世集团。

  注 2:2022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通、圆通、申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 49.94%,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1.59%,低于 49.94%,未达成解锁条件。

  综上,公司 2022 年度快递业务量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能满足“以 2020 年度
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2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 62.5%;或以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次所有激励对象考核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拟对 34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072,200 股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公司本次共回购注销 34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072,200 股,回购价格为 8.11 元/股。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回购的股票包括原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因此衍生且未解除限售的股票。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每股派息额;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902,766,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于 2021 年 7 月
16日实施完成,因此授予价格调整为P1=(P0-V1)/(1+N1)=(7.92-0.049)/(1+0)=7.87元/股。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告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902,766,0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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