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20 深市 韵达股份


首页 公告 韵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韵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0

韵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21,345,5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99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74,443,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6,901,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39%;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9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1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7,792,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6%。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700 万股。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01选举聂腾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17,965,91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1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4,413,126,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132%。

  聂腾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立英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11,668,20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38,115,41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521%。


  陈立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聂樟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0,702,251,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149,463,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7%。

  聂樟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柏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0,189,41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6,636,62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77%。

  周柏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符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0,921,949,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369,161,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134%。

  符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2.01选举张大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030,70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477,91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69%。

  张大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晓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133,22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580,436,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63%。

  张晓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胡铭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245,316,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692,528,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22%。

  胡铭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3.01选举赖雪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18,455,49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4,902,70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45%。

  赖雪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唐彩霞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621,129,98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为147,577,195,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41%。

  唐彩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289,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7,736,3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18%;反对5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289,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47,736,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20%;反对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李怡星、高霞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