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
3、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张大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4、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5、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2,088,963.12 元,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08,896.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22,342,519.18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142,235,520.32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4,987,065.67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2 元(含税),剩余未
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周柏根、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依据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以“量、本、利”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定为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聂腾云、陈立英、周柏根、杨周龙、符勤及关联董事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 2022 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预计,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珩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韵致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9,893.30 万元。
鉴于 2022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9,893.3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63%,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13、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9,500 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
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运
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15、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