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 35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634.93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授予价格为 7.92 元/股,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通过公司内部事务管
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
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3、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92 元/股。
4、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合计 35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49,3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 占公司股本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股) (%) (%)
1 赖世强 董事、副总裁 22,800 0.3591 0.0008
2 杨周龙 董事、副总裁 22,800 0.3591 0.0008
3 符勤 董事会秘书、董事、 22,800 0.3591 0.0008
副总裁
4 谢万涛 副总裁、财务总监 22,800 0.3591 0.0008
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6,258,100 98.5636 0.2159
人员(352 人)
合计 6,349,300 100.0000 0.21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任何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均未参与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锁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锁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对应的各年度主要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阶段 绩效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1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
第一期解锁 率不低于 30%;或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
以 2020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2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
第二期解锁 率不低于 62.5%;或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
注:(1)上述“完成快递业务量”指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的快递完成业务量;
(2)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中通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和百世集团。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锁当期权益,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考核等级(满分 100 分) 对应解锁比例
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 分 100%
60 分=<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 分 80%
年度绩效考核分<60 分 0%
在解锁期内,若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分数在 80 分及以上,则可 100%解锁当期
全部份额,若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分数高于 60 分(含)但低于 80 分,则按 80%
解锁当期全部份额。未能解锁的剩余份额由公司安排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董事会审议的差异情况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4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96 人调整为 35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42,300 股调整为 6,349,300 股。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5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调整后)》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216Z0013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第四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356 人以货币缴纳的
认缴股款合计 50,286,456.00 元,其中股本为 6,3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