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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韵达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 35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6,349,3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授予价格为 7.92 元/股,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限制性股票的种类和来源: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原拟进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计划合计 396 人。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锁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锁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原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724.7800 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9,912.2158 万股的 0.2500%。其中,首次授予 704.2300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89,912.2158 万股的 0.2429%;预留授予 20.5500 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9,912.2158 万股的 0.0071%,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8353%。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92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对应的各年度主要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阶段                            绩效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1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
  第一期解锁    率不低于 30%;或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

                以 2020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2 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
  第二期解锁    率不低于 62.5%;或以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增长率。

  注:(1)上述“完成快递业务量”指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的快递完成业务量;

  (2)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包括:中通快递、圆通速递、申通快递和百世集团。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锁当期权益,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考核等级(满分 100 分)                    对应解锁比例

        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 分                        100%

    60 分=<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 分                      80%

        年度绩效考核分<60 分                            0%

  在解锁期内,若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分数在 80 分及以上,则可 100%解锁当期
全部份额,若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分数高于 60 分(含)但低于 80 分,则按 80%解
锁当期全部份额。未能解锁的剩余份额由公司安排统一回购注销。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通过公司内部事务管
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
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 4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96 人调整为 35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042,300 股调整为 6,349,300 股。

  2、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况,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8 日

  (二)授予数量:6,349,300 股

  (三)授予人数:356 人


    (四)授予价格:7.92 元/股

    (五)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  占公司股本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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