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其中陈立英、刘宇、楼光华、张冠群、肖安华、张大瑞共 6 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3、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郭美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5、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2,478,426.18 元,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247,842.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30,055,558.04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532,943,622.42元,本报告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2,342,519.18元。
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本次不
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8、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
10、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1、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周柏根、赖世强、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依据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以“量、本、利”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薪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定为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聂腾云、陈立英、周柏根、赖世强、杨周龙、符勤及关联董事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3、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9,500 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35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705,430 股,回购价格为 11.98 元/股。其中 24 名激励对象因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335,9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另外 326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其持有的 2,369,51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草案规定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并及时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