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一、计划概述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收到实
际控制人聂腾云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聂腾云先生(不含限售股部分)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66%(含本数)给私募基金产品——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时聂腾云先生与上述两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本次股份变动系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本计划实施前,聂腾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786,715,301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61.63%;本计划实施后,聂腾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含上述两支私募基金产品)合计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 1,786,715,301股,占总股本的 61.63%。
二、本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转让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定向增发的股份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66%(含本数),即不超过 1900万股(含本数)。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同时,聂腾云先生与上述两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腾云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聂腾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786,715,301 股股票,其中聂腾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355,297 股(所持限售股为 73,766,473 股,占其直接持有股份的 75.00%)。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聂腾云先生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聂腾云先生提供的《一致行动协议》及《告知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