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230,190,268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9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51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7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230,190,268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2,899,247,348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07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500 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544 聂腾云
4 08*****503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508 陈立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0,285,590 3.60% 24,085,677 104,371,267 3.60%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149,904,678 96.40% 644,971,403 2,794,876,081 96.40%
股
总股本 2,230,190,268 100.00% 669,057,080 2,899,247,348 100.00%
(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899,247,348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9131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 6679 号
咨询联系人:杨红波
咨询电话:021-39296789
传真电话:021-3929686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