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涉及 29 名激励对象合计 307,480 股,占回购
注销前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的0.0138%,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 名第一期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6,32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3.39 元/股;4 名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44,61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5.11 元/股;24 名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256,542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5.18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26,593,948 股变更为 2,226,286,468 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 年 3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
师对上述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2017 年 3 月 4 日,公司发出《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4 月 28 日。
5、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4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79,333 股,授予股份上
市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
6、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应当在 2018 年 3 月 19 日前明确授予对象。由于
在该期限内,公司未明确授予对象,因此该预留部分权益自动失效。
7、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对六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903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8、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4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9、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六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90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10、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863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11、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回购注销原则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调整后,公司需回购注销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 4,863 股调整为 6,322 股,回购价格由17.91 元/股调整为 13.39 元/股。
二、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1,317,511,2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8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317,511,213 股,增加为 1,712,764,576 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804,000 股,转增后变为 2,345,200 股。
7、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9,183 股。其中,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非工作原因身故而导致上述人员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 4 人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4,3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1,712,764,5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76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712,764,576 股,增加为 2,226,593,948 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345,200 股,转增后变为 3,048,760 股。
9、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合计 39,183股变为合计 50,938 股。其中,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拟回购注销 4 名不具备激励资格对象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共计 34,320 股变为共计 44,616 股。
10、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26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11、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不具备解锁资格的 2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1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 1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从而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拟对 24 人所持有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56,54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注销实施及验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322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13.39 元/股。
(2)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 3 名离职和 1 名非工作原因身故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4,616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15.11 元/股。
化,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从而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对 24 名不具备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6,542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 15.18 元/股。
2、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