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或“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计师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章磊 项目合伙人 2005 年 2005 年 2019 年 8 月 2022 年
彭冬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7 年 2015 年 2019 年 8 月 2021 年
朱敏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5 年 1993 年 2011 年 11 月 2022 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收费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我们在事前认可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2022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