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康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收到
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
董事长郑康定先生分别递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 2019 年 9 月 20 日收盘,拟减持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份来源
(股) 本比例
司麦司 5%以上股东, 31,975,507 8.52% IPO 前取得
非公司第一
大股东
郑康定 董事,司麦司 10,374,000 2.76% 2013 年参与非公开发行取得
之一致行动
人,非公司第
一大股东
注:司麦司为郑康定控制之企业,司麦司与郑康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减持情况
1、司麦司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7,505,68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郑康定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593,5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9%,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份来源 减持原
称 方式 格区间 (股) (%) 因
司麦司 集中 2019 年 10 月 19 日 市场价 7,505,680 不超过总股 IPO 前取得 自身资
竞价 -2020 年 4月 15 日 格 本的 2% 金需求
大宗 2019 年 9月 26 日- 市场价 不超过总股 2013 年参 个人资
郑康定 交易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格 2,593,500 本的 0.69% 与非公开发 金需求
行取得
注:司麦司、郑康定先生近五年来均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1,975,507 8.52 24,469,827 6.52
司麦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75,507 8.52 24,469,827 6.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374,000 2.76 7,780,500 2.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93,500 0.6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80,500 2.07 7,780,500 2.07
四、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承诺自康强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康强电子股份,也不由康强电子
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2013 年郑康定先生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宁波康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
3、郑康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司麦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与郑康定先生在 2013 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的承诺均已履行完毕;郑康定先生正严格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的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司麦司、郑康定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各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司麦司、郑康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