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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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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651.72 万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186.55万元,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2.49 万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339.05 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666,4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2.2 元(含税)。公司将共计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利 120,046,612.62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 12 个月内也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东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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