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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09-29

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史建中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唐国奇先生、刘宏先生、朱震先生、郑理女士、齐利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齐利国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郑理女士为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周建民                张松旺                冯威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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