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理女士;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齐利国先生;公司监事张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监事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理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齐利国先生和监事张力女士,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04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0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0年6月9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监事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郑理女士、齐利国先生、张力女士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0年9月7日,公司收到郑理女士、齐利国先生、张力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获悉截至减持期满,上述人员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郑理女士、齐利国先生、张力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郑理女士、齐利国先生、张力女士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人员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已期满,此次减持股份的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的持股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