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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东港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0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4,573,8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90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4,322,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44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51,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4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204,472,8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2、以204,472,8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3、以204,472,8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204,454,2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5%)赞成、11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062,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4%)赞成、1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

    5、以204,477,2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以204,458,6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7%)赞成、11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066,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2%)赞成、1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

    7、以204,477,2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8、以204,472,8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增补监事张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9、以204,472,8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080,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5%)赞成、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附件:

  增补监事简历

    张宏,男,1985年生,本科学历。由本公司股东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浪潮信息)提名。张宏先生现任浪潮信息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总经理。曾任浪潮信息财务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张宏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且经查询,张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宏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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