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摘要
二〇一五年八月
特别提示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1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2.8亿份,资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对应认购东港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1,128.58万股。其中,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人,合计认购3370万份,对应认购东港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35.83万股,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2.04%。
3、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资金。
4、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东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减持期。
6、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4.81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东证资管-东港股份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9、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目录
释义......4
一、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5
二、资金和股票来源......5
三、存续期、锁定期与禁止行为......6
四、管理模式与管理机构的选任......6
五、资产管理合同主要内容......7
六、持有人大会召集及表决程序......7
七、管理委员会的选任及职责......9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1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1
十、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处置办法......11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1
十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2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东港股份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与东港股份及东港股份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参加对象 指 员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东港股份本次向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8.58万股
指
行 A股股票
东港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15
定价基准日 指 年8月11日
标的股票 指 东港股份本次向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实际缴纳认购资金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公司及公司全资、
持有人 指 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的常设机构,由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
管理委员会 指 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
资产管理机构、东证资管指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
资产管理计划、发行对象指 “东证资管-东港股份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一、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与东港股份及东港股份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合计不超过470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合计不超过2.8亿份,总金额不超过2.8亿元,对应认购东港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1,128.58万股。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人,分别为:董事长王爱先,董事、总裁史建中,监事王晓延、张力和高级管理人员唐国奇、朱震、刘宏、郑理、齐利国。其合计认购3,370万份,对应认购东港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35.83万股。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2.04%。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参加对象合计不超过461人,合计认购不超过24,630万份,对应认购东港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992.75万股。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7.96%。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其最终认购份额以其实际出资为准。
二、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其合法薪酬及其他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根据公司通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股票的来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不超过2.8亿元,对应认购东港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1,128.58万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4.81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三、存续期、锁定期与禁止行为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东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减持期。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或公司股票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标的股票未能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东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算。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按其意见执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该事项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 管理模式与管理机构的选任
(一)管理模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东证资管进行日常管理。
(二)管理机构的选任
经全体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授权,公司委托东证资管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五、 资产管理合同主要内容
(一)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全称:东证资管-东港股份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委托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代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3、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托管人:宁波银行
5、投资范围:本项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包括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为7天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政府债券、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等;投资比例为总资产的0-100%。
(二)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1、委托资产的交易佣金、交易费用等:按实际支出计算;
2、管理费:由委托人与管理人协商确定;
3、托管费:由委托人与托管人协商确定;
4、业绩报酬:免收;
六、 持有人大会召集及表决程序
持有人大会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按名下的持股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在符合解锁条件时,股票出售所产生的股票收益;
(2)按名下的持股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自购入至抛售期间的股利及股息;(3)依法参加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4)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5)提议召集持有人大会;
(6)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遵守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3)履行其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全部承诺;
(4)遵守由东港股份作为认股资金归集方,代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