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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2

中国海诚: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15
            中 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 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终审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5,961.45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该诉讼事项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收到破产财产分配款2,137.21万元,将转回坏账准备2,137.21万元进而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137.21万元。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19日,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司”)将南宁衍庆纸浆有限公司(原南宁劲达兴纸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衍庆公司”)、广西劲达兴纸业有限公司、南宁祈顺纸业有限公司、刘劲松等四被告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衍庆公司向南宁公司支付工程款167,894,448.60元,违约金27,091,100.00元,两项合计194,985,548.60元;并请求法院确认南宁公司对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所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15
    2019年11月2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诉讼事项做出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17)桂01民终62号):判决衍庆公司应当支付南宁公司浆线工程及白泥堆场工程价款158,762,484.89元及利息以及备品备件仓库和新增干煤棚工程款1,270,374.36元;并且南宁公司就上述工程款范围内所涉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年2月24日,南宁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衍庆公司所在地的横县人民法院(现横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对衍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衍庆公司破产管理人。2021年12月10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横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并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其中,确认南宁公司“可优先受偿债权额”仅为22,173,370.00元,“普通债权金额”为168,086,479.06元。2021年12月15日,南宁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以衍庆公司为被告向横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立案,请求法院确认南宁公司对衍庆公司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优先受偿债权数额为159,614,491.62元,判令衍庆公司向南宁公司支付受偿金额159,614,491.62元,并要求衍庆公司承担案件诉讼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本次诉讼裁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4 日,南宁公司收到横州市人民法院(2021)桂 0127
民初 5150 号民事裁定书,横州市人民法院以本案诉讼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为由,裁定驳回南宁公司起诉。

    2022 年 11 月 2 日,南宁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请
求依法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并进行实体审理。南宁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3 年 1 月 4 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15
    2023年2月27日,南宁公司收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31日作出的(2023)桂01民终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南宁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关于该诉讼事项,南宁公司于2022年度收到破产财产分配款243.89万元,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破产财产分配款2,137.21万元。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1,764.85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1,893.19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南宁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对该诉讼事项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南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破产财产分配款2,137.2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规定,将转回坏账准备2,137.21万元进而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137.21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桂01民终63号]。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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