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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关于公司与保利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中国海诚:关于公司与保利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22年12月6日,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同时,保利财务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三年。

    保利财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陈关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金融许可证号:L0090H211000001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度 , 保 利 财 务 总 资 产 6,408,665.89 万 元 , 净 资 产
361,891.94万元,完成总营业收入197,229.86万元,实现净利润54,680.33万元;2020年度,保利财务总资产7,192,898.78万元,净资产408,696.34万元,完成总营业收入184,598.63万元,实现净利润61,930.25万元;2021年度,保利财务总资产9,973,168.77万元,净资产462,091.86万元,完成总营业收入194,256.62万元,实现净利润66,706.98万元;截止2022年9月30日,保利财务总资产5,424,514.33万元,净资产493,756.05万元,2022年1-9月份完成营业收入153,496.97万元,实现净利润44,924.41万元。

    保利财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关联关系

    保利财务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章节的规定,保利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保利财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2.保利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保利财务,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保利财务承诺,公司在保利财务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

    3.保利财务为公司提供信贷服务,协议期间,保利财务拟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情况及综合授信评级,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保利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

    4.保利财务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保利财务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5.保利财务在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保利财务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公司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均可通过书面方式同意加入本协议,完整享有本协议赋予公司的各项权利,并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公司各项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和费
用,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保利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本次交易可以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同时更能满足公司对资金需求的时效性要求,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保利财务的存款余额为27,022.15万元,日均存款余额37,893.67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保利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的平均利率。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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