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6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5%至-25%,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0,260万元—17,1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下降:-65%至-35%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2,800.03万元
盈利:7,980万元至14,820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16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鲁02民终261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上诉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建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67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考虑二审判决后维修费的补提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预计进行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