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4-02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期第一
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已于2012年3月5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期权数量的议案》,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进
行了调整,激励对象数量由154人调整为153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718.2万份调整为714.312万份。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票期
权在行权前激励对象发生辞职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对激励对象的名
单以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首期第一批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期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54人调整为153人,原激
励对象授予的3.888万份期权予以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由718.2万份
调整为714.312万份。本次调整涉及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具体如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4-025
下:
调整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激励对象人数 154人 153人
授予期权数量 718.2万份 714.312万份
尚未行权数量 718.2万份 714.312万份
尚未行权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3.50% 3.48%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调整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期权数量调整发表以下意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期权数量调整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调整及第一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6日